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宝安区2019年度中国、省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工作的通知

  • 宝安区|100-500万|企业管理提升,品牌培育|资质+政策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5-25

  •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、区政策的叠加效应,加快“滨海宝安、产业名城、活力之区”建设,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,结合宝安实际,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、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、对宝安区获得中国、省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  • 最高:500万

    组织部门: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

    截止日期:已经截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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